前青春期的性別教育

蔡惠玲/兒童作文老師

2017.1.13蘋果日報

筆者在安親班教兒童作文班,對象是國小中高年級學生,我在安親班設立小小行動圖書館,我通常會詢問他們喜歡看甚麼書,也會找合適他們適合閱讀的書籍提供閱讀。

有兩個學生告訴我,他們喜歡看英國作家J.K.羅琳著作《哈利波特》系列及日本宮崎駿著作的《神隱少女》等書,所以我去圖書館找書。另外,我也帶了加拿大作家露西著作《清秀佳人》漫畫版、由安明玉著作的《小女生身體的秘密》、李家同著作的《第21頁》等書,帶去安親班鼓勵他們借閱書籍,目的是真心他們喜歡閱讀寫作。

為了瞭解學生的想法,我去圖書館找了《哈利波特與神隱少女──進入孩子內心世界》這本書,作者山中康裕是日本醫師及臨床心理師執照,提到這兩部作品正好環繞「前青春期」的孩子,所以大受歡迎。

所謂「前青春期」顧名思義,就是在青春期之前,因為下一個階段就要進入性的成熟期了,也因為如此,相對的會影響到其他的精神機制。

在兒童作文班下課後十分鐘,我鼓勵學生跟我討論讀書心得。我問四年級女生《小女生的身體祕密》讀後的心得,她說,知道月經處理方式,很好。但是,看到書中提到性交,她覺得很可怕。

她借書回去後,主動跟媽媽討論,也上網搜詢這本性教育的書,確定後,她主動跟家長說,想自己買這本書。另一個女學生則告訴我,她把書放在學校偷看,不敢讓家長知道。

這事件我體會到兩件事情:
1.
學生的確是從安親班老師首先獲得性教育知識,而非家長。
2.
學生看有關性教育的書時,應該像彷彿A書一般,只是書輯是正確的身體認識及性教育。幸好,有學生主動跟家長提起我借她的書,家長確認過,這從安親班來的性教育,是正確可接受的。

我想提出的是,根據《性別教育法平等教育法》,學生每學期必須接受四小時性別教育課程,這些性別教育課程,家長是否認同?若要改變性別認同的認定,是否在國中小較容易?

根據《國語日報》在20161130日〈太陽婆婆和月亮公公〉文章中,作者蔡明昌提出太陽的性別認同,提及為何「學校老師不一定稱太陽公公,為什麼不叫太陽婆婆呢」,因為太陽公公的既定的形象裡,就已經把性別和年齡統括在裡面,我們大人要跳脫這類框架有難度,但對孩子來說卻輕而易舉。

為何國中小需要同志教育?

根據國小教材教師版《我們可根據國小教材教師版《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》2009年同志諮詢熱線到各學校談同志與多元性別議題,每年有300場,但國小只有6場。根據《2015-2016熱線工作報告書──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》,同志與性別教育場次增加到一年548場次,九成是國小至大學學生,其他一成才是教育工作者等。

 《拉拉手在一起:女同志的影像故事》這本書,由王嘉菲著作,內容是34位為愛勇敢做自己故事,不分性別,愛上愛情的本質,書中提到多數第一次對女生心動的年紀約是10歲到20歲。而以國中教材教師版《性別好好教》的〈多元情慾與性別人權〉為例,教材中鼓勵老師讓學生接受︰「被同志追求讓我覺得很OK。」(第182頁)

同志諮詢熱線的內容說,同性戀是否天生沒有定論。當子女遇到同性同儕「表明愛意」,該如何處理?一直高舉同志的性別多元教育,難道不會擔心下一代的性別認同受到影響?我想,是值得思考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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