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能愛,是因祂先愛我
耕心週刊第607期,2008年4月20日

蔡惠玲

不知道為什麼,以前對於家庭沒有太大的感情,所以大學聯考填寫志願時,我一股腦全都填台北的學校,只想早日脫離家庭的束縛。考上淡江大學後,我就像放出去的鴿子,常常參加營會或活動,好幾個月才回家一次。

畢業後第二年在台灣廣播公司服務,雖然擔任主持人及記者,但我也接觸直銷,那裡的環境可以學習營養、美容的知識,但是強調致富的觀念,彷彿成了我的人生目標,我一心一意想賺大錢,因此常常聚會到半夜一、兩點,有時母親打電話給我時,我總是很不耐煩地想趕緊掛電話;有時白天也有聚會,我就蹺班,假裝出去採訪,其實是去參加聚會或回家睡覺(因為晚上太累了)。就這樣維持了好幾年的時間。

期間因為情感空虛,我曾不斷的算命,甚至修禪,也認真的考慮要出家,直到在報紙上看到歌手娃娃信主後,對感情、生命態度的改變;還有神話KTV縱火案,被害人的姊姊饒恕兇手湯銘雄,並探望他、向他傳福音。此外,也因為台廣的老闆是基督徒,所以農曆初二及十六不用拜拜,這些都讓我對基督教信仰產生好奇。

後來我陸陸續續參加教會舉辦的活動,也有人陪我讀聖經,雖然當時我對真理有些扎心,但是對於信仰不甚瞭解,使我裹足不前。另一方面,對愛的渴求無法在有限的人身上得到滿足,所以我常常騎著車在街頭遊蕩、流淚。但不知為什麼,有時就會走到教堂前的佈告欄看別人的生命見證,也因此有許多聖經經文打動我的心,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~3節讓我印象深刻:「我即使會講人間各種話,甚至於天使的話,要是沒有愛,我的話就像吵鬧的鑼和響亮的鈸一樣。我即使有講道的才能,也能夠洞悉各種知識、各種奧祕,甚至有堅強的信心能夠移山倒海,要是沒有愛,就算不了什麼。我即使把所有的財產都捐給人,甚至犧牲自己的身體被人焚燒,要是沒有愛,我所做的仍然沒有益處。」

後來,因詢問信仰問題及看電影佈道會等機會,我開始參與教會的聚會,有天在主日禮拜中,我彷彿像看電影般,看到一幕幕我曾經做錯的事,而且不由自主的流淚痛哭。在教會師母帶領我決志禱告後,我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廿九日正式受洗成為神的兒女。

信主後,並不是一帆風順,尤其我還有許多生命態度需要被調整。因過去我常有昏睡的狀況,所以在工作上,我首次遭到被炒魷魚的下場。直到教會傳道人每個禮拜陪我讀聖經,告訴我要誠實認罪,並常常陪我禱告,於是我開始每天讀聖經,並決定照真理而行。

首先處理的是不再欺騙。在進入《嬰兒與母親》雜誌工作後 ,我不再利用上班時間蹺班去做自己的事,也向主管坦承我以前的過錯,請求她的原諒;同事不願意做的採訪或攝影工作,我則是在教會師母的協助下,禁食禱告完成任務;也靠著禱告撰寫專題報導,不僅獲得許多讀者的迴響、找到成就感,同時也發掘我在文字工作上的興趣。

此外,昏睡的狀況漸漸改善,每天早起準時上班,改掉了遲到的壞習慣。因此,我從以前常遲到被扣薪,變成獲得全勤獎;也因工作盡責,所以成為全組加薪最高的。這些態度伴隨著我,成為我的工作原則;我相信上帝祝福人有祂的法則,上帝喜悅忠心盡責的人。

後來有一段時間,因不明原因,我的臉部扭曲、無法開口說話,甚至因此失掉工作。當時我的家人常常從台中老遠來看我,也表明要信耶穌、想得到上帝的幫助;我深深的感受到他們的愛,也體會到無論我變成什麼樣子,我的家人都會接納我。

我搬回家跟家人一起住,跟家人的關係漸漸有了改善。當時父親仍健在時,我常推著輪椅陪他到公園去曬太陽,常常抱抱他、牽牽他的手、摸摸他的禿頭,對他說:「我愛你,上帝愛你,你是好爸爸。」他會說:「好」,也會對我說:「I Love You」。

我也常常到媽媽的房間找她聊天,享受母女關係的互動;我關心她的身體健康,開車帶她到郊外走走,一起去安養中心探視失智的外婆。我開始喜歡也願意陪伴我的母親,因為我感受到她也愛我。

聖經約翰一書四章19節:「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了我們。」的確,是因為認識上帝之後,我才體會什麼是愛及被愛,才感受到愛人是那麼美好,被愛也是那麼美好,我想繼續愛人,因為上帝愛我,而且祂的愛,永不止息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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