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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性的味蕾

約帖

經歷罪得赦免的滋味
轉載自飛揚雜誌2016.10.1

法律與良知,在審判的天平上,究竟孰輕孰重?…你會選擇接受刑罰,還是寧可背負一輩子的罪咎?罪與罰、公平與正義,從來都不簡單。

 

這是費迪南.席拉赫(Ferdinand von Schirach)所寫的《罪咎》的書摘簡介。作者於1964年生於慕尼黑,自1994年起擔任執業律師,專司刑事案件。2009年出版《罪行》,引起廣大迴響。2010年第二本書《罪咎》出版,立即登上《明鏡週刊》暢銷書榜冠軍。

 

罪疚生根留創傷


書摘的另一段話深觸我心:雖然是沒有刑罰,卻是更加苦楚。在罪的深淵中,人無所掩蔽,只剩下赤裸裸的存在。犯了錯的人,未必都以接受刑罰作結,但罪咎可能就此生根,以超乎想像的方式,崩毀原來的世界。


很不幸的,我的童年性創傷,如同作者著作的兩本書《罪行》及《罪咎》所提,我的心在法律及良知的天平中,背負著一輩子的罪咎感,一生飽受不堪過往糾纏。我寧可接受刑罰,也不要一輩子背負罪疚感。

 

據專家分析,兒童家內性侵案不易被揭露的原因有三:一.親屬關係導致不敢反抗及揭露。二.年幼兒童性侵認知不足:由於年紀小,往往造成的心理創傷,長大後才浮現。三.旁人不採取任何行動,導致長期受害。

 

我28歲信主。聖靈光照,引導我想起原本已經忘記的深層記憶-性創傷。加害者是隔壁鄰居。另外一件家內性創傷,是我目睹父母行房。這兩件事我都是受害者。更不幸的是,因為年幼,性的認知不清楚,導致我年幼模仿行為,成為加害者。我的身分同時是,性創傷的受害者與加害者。

脫離控告求醫治

 

 我記得牧師講道,提到彼得的例子。彼得三次不認主,但彼得被主的愛觸摸,出去痛哭、懊悔自己所做的,彼得是否就此得釋放了呢?不是,反而他會更加的內疚罪惡。為什麼?因為耶穌竟然還這麼愛他,他的心必然會更加自責。

 

信主之後,因為性創傷案,我多次尋求心理諮商、內在醫治、繪畫治療、醫治釋放等,也常在禱告會或靈修時,聖靈慈聲安慰,讓我悔罪流淚禱告。但是更深的痛悔是,雖然我得到耶穌的慈愛醫治,身心靈漸漸邁向健康,但是受害者未信主,他的心理創傷,到底要如何得醫治?

我如同彼得一般,這個事件帶給我的不只是愧疚、罪惡感,更是在心靈深處畫下一個永遠無法抹滅的記憶。這個傷痕如果沒有得醫治,將一輩子活在罪的控告裡,連帶影響到生命、人格的成長,也會阻礙服事。

 

牧師提到,耶穌深知唯有彼得經歷愛的赦免、創傷得醫治,他才有能力去饒恕人、愛人、服事人。這時耶穌才將牧養羊群的重任託付給他,彼得也已接受託付,餵養主羊,立定心志一生跟隨主,來回應主耶穌的愛。

 

那麼,我問耶穌,如何醫治我的創傷,赦免我的罪過,以及彌補我所傷害的人?
我想起曾經讀到的屬靈書籍,提供我思考「罪惡感及知罪」的不同。引咎自責通常只帶來定罪卻未帶來改變。沒有一種痛苦、恐懼與疏離的重擔,能與「罪惡感」相比。「知罪」是了解我們失去與神的緊密交通,阻礙了與神同行。「知罪」在人際關係上帶來的是修復,有一種想彌補對別人造成傷害的渴望。意味著:「天父,你希望我怎麼改正這個錯誤,並修復我與被我冒犯之人的關係?」

 

與神合作補破口

 

解決方法是與神合作並求聖靈光照,看到我們緊抓著哪些錯誤信念及具殺傷力的謊言,如何破壞我們的生活,進而悔改,同意神的看法,承認我們被騙了,願意相信神向我們揭示的真理及自身的價值。

 

年幼時發生性創傷,使我對世界的樣貌失去安全感,對於上帝所允許發生的事情,認為是上帝降災給我。惡者也利用我生命的破口,來控告我,讓我以為上帝不會饒恕我,我也不應該饒恕自己。使我常想以死來解決問題,或是以躲藏來面對心中真正的光景。

想逃避乃至考慮以死來解脫,都是撒旦的聲音,唯一一條路就是靠主得勝。上帝絕對了解人的軟弱,立志行善由得我,行出來由不得我。祂要對付生命中仍未對付的東西,再沒有一件事比得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到那日要如何向上帝交帳?誠實面對,完全破碎之後,上帝完全醫治將要臨到,祂必賜一條新路並經歷祂完全的同在。

罪得赦免真自由

 

我曾看到一段話,提到靈性的味蕾是經歷無條件的愛,及罪得赦免的滋味。罪是我們生命中一大問題,罪會帶來內咎和挫敗的感覺。神差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,在十字架上解決了我們罪的問題。這意味著我們能夠從罪所引起的內疚和挫敗感中得到釋放。赦罪的確據就是確認主擔當了我們的罪,脫離罪惡感的控告所得到的真自由。


有一位牧者引用林後三:18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,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好像從鏡子裡返照,就變成主的形狀,榮上加榮,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。說明我們應該注視的不是罪,是神的榮光,不要因為罪就不好意思見主面。

 

榮神益人作新婦

 

我曾經為了童年性創傷的事情,反覆的詢問耶穌,是我的罪過,還是我父母的罪過?所以我才來到世上。耶穌彷彿以聖經門徒問耶穌說:拉比,這人生來是瞎眼的,是誰犯了罪,是這人呢?還是他父母呢?耶穌回答說,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(約翰福音九2-3)來回應我,祂將在此事上,顯出祂的榮耀及作為來。

 

去年我觀賞舞台劇【人間條件3】,劇中的女主角,因為被強暴而懷孕,她跪在地上祈求男主角,若不嫌她,可以娶她。當時,我在台下淚流滿面的跟上帝禱告:我深知性創傷所帶來的痛苦,我願意將我的掙扎和經歷寫下來,幫助有需要的人。

心理諮商師在了解我的性創傷事件之後,仍然視我為好女孩,並為我舉辦好女孩慶生會。我知道是主耶穌醫治了我內心的創傷,洗淨了我靈魂深處的污點,沒有任何的罪大過主的恩典。我一生必走在神的旨意中,保守自己的聖潔,為要配稱為是耶穌基督將迎娶的新婦。

 

(作者曾任雜誌採訪編輯,[基督教論壇報]中部駐地記者,[國度復興報]採訪編輯。從小喜歡閱讀,也喜歡旅行及欣賞大自然。在上帝創造的花草樹林中,感到宇宙的浩瀚,及自己的渺小有限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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