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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享受,後付款?
蔡惠玲
(台中市)
轉载耕心週刊第629期,2008年9月21日


我曾經擁有兩張信用卡,當時的金錢觀念是「先享受後付款」,我除了刷信用卡,也跟家人借錢,常常出國去旅行、購買名牌衣服、包包,而且刷卡消費時,我一點也不手軟,心想,下個月領薪水再付帳單就行了。

當時,因為我加入直銷,必須購買產品,漸漸地,我累積了信用卡債務將近二十萬元,也跟家人借了幾十萬。那時,即使我已經在工作,但只要有需要用錢,我就會跟家人開口借錢。

當時,我每個月的薪水,除了生活費外,還要繳信用卡的欠債。但因沒那麼多錢,只能繳最低還款金額;後來,我甚至連最低金額都繳不起,只能每個月拿著信用卡到銀行預借現金過生活。

信主之後,一開始對上帝還不了解,以為祂有求必應,所以跟上帝禱告,希望能幫助我還清信用卡的債務。感謝上帝的憐憫,沒想到,母親知道這件事後,又借我十幾萬元,幫我還了大部分的卡債。

雖然已還清了一部分的卡債,但是我用錢的習慣並沒有馬上就改變,有時仍會揮霍,偶爾還是會買名牌服飾,常常一花就是幾萬元。直到有一次,我再度接到新核發的信用卡,當時心想,真的要這樣繼續下去嗎?於是,我拿起剪刀剪掉信用卡,不願意再過「先享受後付款」的生活。

沒有了信用卡,開始過著有多少錢,就買多少東西的生活。每次領到薪水,我會清楚計算該如何花用,扣除十一奉獻、還家人債務、貼補家用、固定生活開銷後,才去買衣服或旅遊犒賞自己。

我漸漸地還清家人的債務,不過仍是過著月光族的生活,直到最近,我覺得應該存錢,所以我向上帝祈求理財的智慧,除了購買保險儲蓄,也開始每個月存下一筆可以靈活運用的現金。

聖經箴言廿二章7節:「窮苦人是有錢人的奴隸;負債人是債主的奴隸。」脫離了欠債的窘境,才知道無債一身輕的生活,是多麼美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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